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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十九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规范要求的应当及时整改。公共场所经营者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可以委托检测。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

5.7.1、公共场所应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卫尘标准、卫生规范的规定对场所的空气质量、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公共用品用具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等进行卫生检测 ,每年不少于一次。

检测内容及项目

检测内容检测对象检测项目
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剪刀、毛巾、拖鞋、卧具、水杯等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PH值等
水质泳池、浴池、浸脚池等
温度、浑浊度、PH值、游离性余氯、尿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
空气质量与参数室内空气质量和微小气候温度、相对湿度、风速、新风量、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氨、甲醛、可吸入颗粒物、空气细菌总数、苯、甲苯、二甲苯等
空调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新风量、可吸入颗粒物、送风中细菌总数/真菌总数/β溶血性链球菌、风管内表面细菌总数/真菌总数、冷却水/冷凝水中嗜肺军团菌
采光/照度等
噪声/

噪声


我们的服务

公共卫生场所检测(服务流程) (自定义).png

  • 提供卫生学评价报告,承诺五个工作日内到现场采样检测,并提供卫生整改意见。

实力展示

       中健检测是东莞首家公共场所卫生检测评价机构,拥有近五十名公共卫生技术工程师和300余套公共场所卫生监测设备,常年为学校、地铁、酒店、车站、泳池、商场、医院、美容等场所提供公共场所卫生检测及评价服务,承接多项省市监督检查及调研工作,参与多地公共场所卫生标准规范制定工作,是东莞公共场所健康论坛的发起单位和常年承办单位,坚持用一流的专业素养和职业精神保障公共场所卫生,守护公共环境的健康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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