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寮步镇2019年第01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2021.07.07

寮步镇2019年第01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寮步镇2019年第011号地块

占地面积:4341.61平方米

地理位置:东莞市寮步镇石步村(中心坐标位置:X=2547558.762,Y=487818.206)

土地使用权人:东莞市寮步镇石步西三股份经济合作社

未来规划:其他公共设施用地(C9)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广东中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东莞市寮步镇2019年第011号地块位于东莞市寮步镇石步村(中心坐标位置:X=2547558.762,Y=487818.206),占地面积4341.61平方米。该地块历史用地性质为农用地,未来规划为其他公共设施用地(C9)。该地块属于东莞市寮步镇石步西三股份经济合作社,未来规划用于建设喜庆楼及停车场。根据《东莞市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土壤环境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东环[2018]310号),该地块需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二、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

调查地块2013年前为农用地,主要用于种植水稻、蔬菜等农作物,地块北侧区域设有两处棚房,主要为农民的临时休息处及狗舍,其中2008年及2013年地块的农民对地块进行了平整,仅对地块内的农田植被进行清理,期间无外来回填土情况。

2013年至今调查地块未进行开发利用,主要为草地、棚房及道路,其中,2014年调查地块南侧建有一条宽约5米的水泥道路;2016年东莞市安辉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于调查地块南侧边角设有一处临时棚房(放置镜子、外购玻璃)、一处遮雨棚(放置杂物,含机械设备)及一处废弃玻璃放置处,均未涉及危险化学品等的堆放,棚房、遮雨棚废弃玻璃放置处所在区域均已硬底化。

根据地块相关资料分析、现场勘踏及人员访谈等,该地块历史上存在农作物的耕作,机械设备及外来石堆的存放,因此关注污染物包括重金属、VOCs、SVOCs六六六、滴滴涕及石油烃。

三、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

1、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

本次初步调查共布设了5个土壤监测点(包含1个土壤监测对照点),调查深度为0~6.00m,项目组于2020年07月31日进行土壤样品采集,共采集土壤样品16份(其中土壤检测对照点位样品1个,不包含现场平行样品);检测项目包括理化性质(1项)、重金属(7项)、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有机农药类(6项)及石油烃。本次调查土壤中重金属、有机污染物、有机农药类及石油烃污染物的筛选值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根据检测结果分析,土壤环境调查结论如下:

(1)对照点土壤监测结果

本次调查于地块外采集了1个土壤对照样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地块外对照点pH值为7.35;重金属中砷、镉、铜、铅、汞、镍均有检出,六价铬未检出,有机类检测指标除石油烃外其余均未检出,检出结果均满足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要求,且没有超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的检测项目。

(2)地块内土壤监测结果

①pH值

本次调查地块内共有15个土壤样品进行了pH值的检测,pH值的检出范围为4.54~8.94,其中7个土壤样品的pH值小于7,8个土壤样品的pH值大于7,总体来看,调查地块以碱性土壤为主。通过与对照点土壤pH值对比分析,对照点及地块内土壤均呈碱性,说明该调查地块区域以碱性土壤为主。

②重金属

本次调查地块内共有15个土壤样品进行了重金属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检测,通过对比分析可以看出,砷、镉、铜、铅、汞、镍的检出浓度均满足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要求,且没有超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的检测项目,六价铬均未检出,因此无需对地块土壤开展重金属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③有机物

本次调查地块内共有15个土壤样品进行了有机物的检测,共检测了38项有机物。此次检出的有机污染物包括氯仿、甲苯、乙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共4项,其中氯仿的最大检测值为7.3×10-3mg/kg,甲苯的最大检测值为7.3×10-3mg/kg,乙苯最大检测值为1.7×10-3mg/kg,间二甲苯+对二甲苯最大检测值为3.0×10-3mg/kg,以上4种有机物的检测值均满足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要求,且没有超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的检测项目,其余有机污染物均未检出,因此无需对地块土壤开展有机物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④有机农药类

本次调查地块内共有15个土壤样品进行了六六六、滴滴涕(有机农药类)的检测,检测结果均未检出,因此无需对地块土壤开展有机农药类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相关工作。

⑤石油烃

本次调查地块内共有15个土壤样品进行了石油烃的检测,检测值范围为32~661mg/kg,检测结果均满足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要求,且没有超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的检测项目,因此无需对地块土壤开展石油烃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2、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项目组于2020年08月25日在地块内共采集了3份地下水样品,于地块外采集了1份地下水样品,检测项目包括浑浊度、pH值、铁、锰、铜、锌、铝、钠、汞、砷、硒、镉、六价铬、铅、镍、石油类、六六六(总量)、滴滴涕(总量),共18项监测指标。本次调查地下水风险筛选值选取《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III类标准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附录A中的相关标准要求。根据检测结果分析,地下水环境调查结论如下:

(1)检测结果分析

地块外地下水对照井的pH值为5.65,地块内地下水监测井pH值范围为5.80~6.66,均为弱酸性水。地块外地下水对照井其余17项监测项目共检出7项,均未出现超筛选值情况;地块内监测井其余17项监测项目共检出10项,其中浑浊度、锰、铝出现超筛选值情况,浑浊度在3个点位样品中均出现超筛选值情况,超筛选值倍数范围为10.5~10.9;锰在1个点位样品中均出现超筛选值情况,超筛选值倍数为10.8;铝在2个点位样品中均出现超筛选值情况,超筛选值倍数范围为0.38~1.98,其余检出指标均满足本次调查《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附录A中的相关标准要求。

(2)地下水人体健康风险分析

地下水指标中浑浊度属于感官性状指标,不属于工业企业污染环境调查关注的污染物,因此不作为本次环境调查的重点关注污染物。地下水暴露途径包括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吸入室内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以及饮用地下水。因调查地块所在区域均已供应自来水,不以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源,所以不存在饮用地下水暴露途径。此外,超筛选值污染物锰、铝在地下水中不生成气态污染物,不存在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和吸入室内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暴露途径。因此地下水污染物铝、锰不存在暴露途径,地下水中的超筛选值污染物对人体健康风险在可接受范围,本地块无需开展地下水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3)地下水风险管控措施

鉴于调查地块地下水污染物中铝、锰的检出结果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要求,因此在后期开发过程中不对地块内的地下水进行以饮用水源为用途的开发利用。

四、总结论

综上所述,本地块土壤中重金属、有机物、有机农药类、石油烃等污染物含量均未超出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因此无需启动土壤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地下水环境调查结果,在本地块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源的情况下,通过风险分析地下水超筛选值污染物锰、铝对人体健康的风险是可接受的,无需启动地下水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表明:东莞市寮步镇2019年第011号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故该地块作为其他公共设施用地(C9)用地进行再开发利用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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