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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街道1512商住混合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2021.07.07

南城街道1512商住混合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南城街道1512商住混合地块

占地面积:8986.40平方米

地理位置:东莞市南城金园路南侧(中心地理位置:东经113°43'42.11"、北纬 23° 0'36.32")

土地使用权人:广东宏远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未来规划:R5(商住混合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广东中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广东通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南城1512商住混合地块(土地证号:东府国用(2001)第特147号)位于东莞市南城金园路南侧,该地块1998年前为农用地,规划用地性质为R5(商住混合用地)。根据《东莞市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土壤环境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东环[2018]310号),该地块需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二、第一阶段环境调查结果:

在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期间,项目组通过资料收集和审阅、现场踏勘、调查采访等方式对目标地块及其周边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污染识别。目标地块历史沿革清楚:调查地块1998年前为荒地,未做利用;1998年广东宏远集团房地产公司于该地块开始建设厂房,于2000年完成厂房的建设后出租给东莞市骏达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主要用作该公司的中转仓,用于存放物料及成品,未进行工业生产;后东莞市骏达空调设备有限公司迁出该地块,该地块内建筑开始拆除,并于2014年11月拆除完毕;2014年至今地块除部分区域留有拆迁遗留的建筑垃圾、一间保安室、一间洗手间及一间工具房外,其余区域为荒地、草地,未做利用。地块内历史上无发电机、变压器装置存在。

根据地块相关资料分析、现场勘踏及人员访谈等,将东莞市骏达空调设备有限公司物料仓、成品仓、车棚作为重点关注区域,为了了解调查地块环境状况,于地块内根据“地块面积>5000m2,土壤采样点位数不少于6个,对于重点区域按每1600m2(40m×40m网格)不少于1个采样点位”的布点原则及布设土壤监测点位,对土壤的pH值、《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中45项基本项目以及特征污染物石油烃(C10-C40)进行监测分析。

三、第二阶段环境调查结果

①土壤环境调查结论

第二阶段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现场采样时间为2019年12月28日~2019年12月29日,调查组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结合系统布点法进行土壤监测点位的布设,此次初步调查共布设6个土壤点位,1个对照采样点,总共7个土壤点,共采集25份样品(不包括土壤平行样),调查地块内钻孔深度为6.00m,分别采集4层不同深度样品;对照点采集深度为0~0.5m。监测项目为:pH值、重金属和无机物(7项)、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及特征污染物石油烃(C10-C40),根据检测分析结果,土壤环境调查结论如下:

1、pH值

本次调查地块内共有24个土壤样品进行了pH值的检测,pH值的检出范围为7.87~9.85,24个土壤样品的pH值均大于7,总体来看,调查地块以碱性、强碱性土壤为主。

2、重金属

本次调查地块内共有24个土壤样品进行了重金属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检测,通过对比分析可以看出,砷、镉、铜、铅、汞、镍的检出浓度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其中六价铬土壤样品均未检出,因此无需对地块土壤开展重金属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3、有机物

本次调查地块内共有24个土壤样品进行了有机物的检测,此次检出的有机污染物包括氯仿、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四氯乙烯、氯苯、甲苯及氯甲烷共7项,其中,氯仿的最大检出浓度为9.1×10-3mg/kg、1,2-二氯乙烷最大检出浓度为2.7×10-3mg/kg、1,1-二氯乙烯的最大检出浓度为9.8×10-2mg/kg、四氯乙烯的最大检出浓度为1.5×10-3mg/kg、氯苯的最大检出浓度为2.6×10-3mg/kg、甲苯的最大检出浓度为6.8×10-3mg/kg、氯甲烷的最大检出浓度为6.8×10-3mg/kg,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其余有机污染物均未检出,因此无需对地块土壤开展有机物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4、石油烃

本次调查地块内共有24个土壤样品进行了石油烃的检测,此次检出的石油烃最大检出浓度为130mg/kg,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因此无需对地块土壤开展石油烃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②地下水环境调查结论

1、检测结果分析

本次调查项目组于2020年01月09日在地块内共采集了3份地下水样品,并于2020年05年11日于调查地块上游方向(距离调查地块东北方向510米处)的居民区原有水井处采集地下水对照监测井样品。检测了pH值、浑浊度、铁、锰、铜、锌、铝、钠、汞、砷、硒、镉、六价铬、铅、石油类,通过对比分析可以看出,地下水pH值范围为7.23~7.40,呈弱碱性水;其余地下水指标14项共检出9项,出现超筛选值的污染物为锰、铝共2项,锰、铝在1个点位样品中超筛选值,最大超筛选值倍数为0.22(铝)~1.53(锰),超筛选值项目均不是本调查地块的特征污染物,其余检出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相关标准要求。

2、地下水人体健康风险分析

地下水暴露途径包括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吸入室内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以及饮用地下水。因调查地块所在区域均已供应自来水,不以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源,所以不存在饮用地下水暴露途径。此外,关注污染物锰、铝在地下水中不生成气态污染物,故这些超标污染物缺少暴露途径,由此地下水中的超筛选值污染物对人体健康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本地块无需开展地下水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3、地下水风险管控措施

鉴于调查地块地下水污染物中的锰、铝不同程度的超出相应风险筛选值,因此建议在后期开发过程中不对地块内的地下水进行以饮用水源为用途的开发利用。

四、总体结论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表明:南城1512商住混合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故该地块作为商住混合用地进行再开发利用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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