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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坑镇南部片区S-B01-6街坊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2021.07.09

东坑镇南部片区S-B01-6街坊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东坑镇南部片区S-B01-6街坊地块

占地面积:24403平方米

地理位置:东莞市东坑镇新门楼东坑中学东侧(中心地理位置:东经113°55'38.61"、北纬22° 59'5.66")

土地使用权人:东莞市东坑镇规划管理所

土地利用现状:农林用地

未来规划:商住混合用地(R5)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广东中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东坑镇南部片区S-B01-6街坊地块位于东莞市东坑镇新门楼东坑中学东侧(中心地理位置:东经113°55'38.61"、北纬22° 59'5.66"),占地面积24403平方米,该地块历史用地性质为农林用地,东莞市东坑镇规划管理所现拟于该地块建设商住区,土地使用性质由农林用地变更为R5(商住混合用地),根据《东莞市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土壤环境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东环[2018]310号),该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二、调查情况

调查地块2018年前为荔枝林,荔枝林种植期间涉及有机农药(六六六、滴滴涕)的使用,2018年12月荔枝林砍除后转为空地、绿地,至今未做利用。

2003年至今地块东北侧有一处治安执勤点,执勤点南北两侧各有一处变电箱内含变压器装置,其中执勤点南侧有一处变电箱于2003年建设完成,于2007年搬迁至地块东侧的边界处,并于2020年7月30日拆除;北侧一处变电箱于2012年建设完成,于2020年7月30日拆除。2011年地块西北侧主要有一处蔬菜地和一处雨水积水坑,雨水积水坑于2014年干涸,干涸后用于种植荔枝树;

2018年荔枝林砍除后对地块进行平整,其中地块北侧表层铺有少量建筑碎料、砂石,主要来源于地块周边区域旧村房屋改造产生的建筑碎料、砂石,并铺设有防止水土流失的塑料薄膜及遮阴网,地块东侧存放有未使用完的塑料薄膜及遮阴网,地块平整后南侧区域有暂存水泥砼管及未使用的截污管,暂放区域均做水泥硬化处理。地块内历史至今无外来回填土情况,不涉及污水管网,不存在工业建筑垃圾、危险废弃物等的堆放,无外来垃圾倾倒。

根据地块相关资料分析、现场勘踏及人员访谈等,该地块北侧历史上存在荔枝树的种植、车辆进出、石子的铺设、暂放水泥砼管和未使用截污管、变电箱及靠近东侧东莞市溢隆模具有限公司,因此将北侧约15834m2区域作为重点关注区域,关注污染物包括石油烃(C10-C40)、有机农药类(六六六、滴滴涕)。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

1、筛选值

(1)土壤筛选值:本次调查土壤筛选值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中土壤砷风险筛选值参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附录A中的土壤环境背景值(40mg/kg)执行。

(2)地下水筛选值:本次调查地下水筛选值选取《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其中石油类选值参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附录A中的相关标准执行。

2、土壤环境调查结论

本次初步调查共布设了13个土壤监测点(包含1个土壤监测对照点),调查深度为0~6.0m,项目组分别于2020年07月29日、2020年07月30日和2020年07月31日进行土壤样品采集,共采集土壤样品49份(其中土壤检测对照点位样品1个,不包含现场平行样品);检测项目包括理化性质(1项)、重金属和无机物(7项)、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石油烃(C10-C40)、有机农药类(六六六、滴滴涕)。根据检测结果分析,土壤环境调查结论如下:

(1)对照点土壤监测结果

本次调查于地块外采集了1个土壤对照样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地块外对照点pH值为7.85;重金属中砷、镉、铜、铅、汞、镍均有检出,六价铬未检出;石油烃(C10-C40)检出结果为269mg/kg,其余有机类检测指标均未检出,检出结果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地块内土壤监测结果

①pH值

本次调查地块内共有48个土壤样品进行了pH值的检测,pH值的检出范围4.40~9.32,其中43个土壤样品的pH值小于7,5个土壤样品的pH值大于7,总体来看,调查地块以酸性土壤为主。

②重金属

本次调查地块内共有48个土壤样品进行了重金属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检测,通过对比分析可以看出,砷(筛选值40mg/kg)、镉(筛选值20mg/kg)、铜(筛选值2000mg/kg)、铅(筛选值400mg/kg)、汞(筛选值8mg/kg)、镍(筛选值150mg/kg)的检出浓度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六价铬均未检出,因此无需对地块土壤开展重金属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③有机物

本次调查地块内共有48个土壤样品进行了有机物的检测,共检测了38项有机物。此次检出的有机污染物包括氯甲烷(筛选值12mg/kg)、二氯甲烷(筛选值94mg/kg)、氯仿(筛选值0.3mg/kg)、四氯化碳(筛选值0.9mg/kg)、四氯乙烯(筛选值11mg/kg)、间二甲苯+对二甲苯(筛选值163mg/kg)共6项,其中氯甲烷的最大检测值为4.7×10-3mg/kg,二氯甲烷最大检测值为5.4×10-3mg/kg,氯仿最大检测值为2.2×10-2mg/kg,四氯化碳最大检测值为1.8×10-3mg/kg,四氯乙烯最大检测值为1.0×10-2mg/kg,间二甲苯+对二甲苯最大检测值为1.5×10-3mg/kg,以上6种有机物的检测值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有机污染物均未检出,因此无需对地块土壤开展有机物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④石油烃(C10-C40

本次调查地块内共有48个土壤样品进行了石油烃(C10-C40)的检测,48个样品均有石油烃(C10-C40)(筛选值826mg/kg)检出,检出结果范围为47mg/kg~548mg/kg,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因此无需对地块土壤开展石油烃(C10-C40)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相关工作。

⑤有机农药类(六六六、滴滴涕)

本次调查地块内共有48个土壤样品进行了有机农药类(六六六、滴滴涕)的检测,48个样品均未检出,因此无需对地块土壤开展有机农药类(六六六、滴滴涕)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相关工作。

3、地下水环境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项目组于2020年8月24日在地块外采集了1份地下水样品,在地块内采集了3份地下水样品,共采集了4份地下水样品(不包含现场平行样品),检测项目包括浑浊度、pH值、铁、锰、铜、锌、铝、钠、汞、砷、硒、镉、六价铬、铅、镍、石油类、苯、甲苯、二甲苯(总量)、乙苯、苯乙烯、六六六(总量)、滴滴涕(总量)共23项监测指标。根据检测结果分析,地下水环境调查结论如下:

本次调查地块外地下水对照井的pH值为5.55,地块内地下水监测井pH值范围为4.66~5.33,均为偏酸性水。地块外地下水对照井其余22项监测项目共检出4项,其中地下水锰出现超筛选值情况,锰超筛选值倍数为1.1倍;地块内地下水监测井其余22项监测项目共检出8项,除浑浊度外其余检出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附录A中的相关标准要求,因此无需对地块地下水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地下水对照井布点合理性及其锰超标原因分析:地块外对照井选取位置位于调查地块西南面初坑正坑居民区附近,为地下水流向上游方位,该位置历史至今均为居民区,故地下水对照井所在位置符合《东莞市建设用地地块环境调查工作及评审技术要点(试行)》(2019年)中“地下水对照点应设置在场地地下水流向的上游”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中“6.2.2.5一般情况下,应在地下水流向上游的一定距离设置对照监测井”等的有关要求。根据《广东省地下水保护与利用规划》可知“地下水中度~重度污染区主要分布在粤东、粤西工业区及珠江三角洲地区,污染项目主要为pH值、Fe、Mn、NH4+”,调查地块位于珠江三角洲地区,因此对照井地下水污染物锰出现超筛选值情况的原因可能是受到区域环境影响。

4、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总结论

综上所述,本地块土壤中重金属、有机物、石油烃、有机农药类(六六六、滴滴涕)等污染物含量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因此无需启动土壤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地下水环境调查结果,本地块地下水检出指标除浑浊度外均满足(GB/T14848-2017)III类标准及(GB5749-2006)附录A中的相关标准要求,因此无需启动地下水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表明:东坑镇南部片区S-B01-6街坊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故该地块作为商住混合用地(R5)进行再开发利用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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