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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坑镇南部片区 S-B01-6 街坊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2021.07.14

东坑镇南部片区 S-B01-6 街坊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一、项目基本信息

地块名称:东坑镇南部片区 S-B01-6 街坊地块

土地使用权人:东莞市东坑镇规划管理所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广东中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广东中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钻探单位:广州市展宏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地块地址:东莞市东坑镇新门楼东坑中学东侧,中心地理位置是东经 113°55'38.61"、北纬 22°59'5.66" 

地块调查面积:24403 平方米

地块原用地性质:农林用地

地块规划用地性质:商住混合用地(R5)

调查缘由:东坑镇南部片区 S-B01-6 街坊地块位于东莞市东坑镇新门楼东坑中学东侧(中心地理位置:东经 113°55'38.61"、北纬 22°59'5.66"),占地面积 24403 平方米,该地块历史用地性质为农林用地,东莞市东坑镇规划管理所现拟于该地块建设商住区,土地使用性质由农林用地变更为 R5(商住混合用地),根据《东莞市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土壤环境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东环[2018]310号),该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受东莞市东坑镇规划管理所委托,广东中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07 月承担了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根据国家地块环境调查相关

技术规范的要求,中健检测于 2020 年 07 月至2020 年 10 月期间对目标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并编制了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二、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

调查地块 2018 年前为荔枝林,荔枝林种植期间涉及有机农药(六六六、滴 滴涕)的使用,2018 年 12 月荔枝林砍除后转为空地、绿地,至今未做利用。

2003 年至今地块东北侧有一处治安执勤点,执勤点南北两侧各有一处变电 箱内含变压器装置,其中执勤点南侧有一处变电箱于 2003 年建设完成,于 2007 年搬迁至地块东侧的边界处,并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拆除;北侧一处变电箱于 2012 年建设完成,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拆除。2011 年地块西北侧主要有一处蔬 菜地和一处雨水积水坑,雨水积水坑于 2014 年干涸,干涸后用于种植荔枝树;

2018 年荔枝林砍除后对地块进行平整,其中地块北侧表层铺有少量建筑碎 料、砂石,主要来源于地块周边区域旧村房屋改造产生的建筑碎料、砂石,并铺 设有防止水土流失的塑料薄膜及遮阴网,地块东侧存放有未使用完的塑料薄膜及 遮阴网,地块平整后南侧区域有暂存水泥砼管及未使用的截污管,暂放区域均做 水泥硬化处理。地块内历史至今无外来回填土情况,不涉及污水管网,不存在工 业建筑垃圾、危险废弃物等的堆放,无外来垃圾倾倒。

根据地块相关资料分析、现场勘踏及人员访谈等,该地块北侧历史上存在荔 枝树的种植、车辆进出、石子的铺设、暂放水泥砼管和未使用截污管、变电箱及 靠近东侧东莞市溢隆模具有限公司,因此将北侧约 15834m2区域作为重点关注区域,关注污染物包括石油烃(C10-C40)、有机农药类(六六六、滴滴涕)。

三、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

1、筛选值 (1)土壤筛选值:本次调查土壤筛选值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 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中土 壤砷风险筛选值参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附录 A 中的土壤环境背景值(40mg/kg)执行。

(2)地下水筛选值:本次调查地下水筛选值选取《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其中石油类选值参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 准》(GB5749-2006)附录 A 中的相关标准执行。

2、土壤环境调查结论

本次初步调查共布设了 13 个土壤监测点(包含 1 个土壤监测对照点),调 查深度为 0~6.0m,项目组分别于 2020 年 07 月 29 日、2020 年 07 月 30 日和 2020 年 07 月 31 日进行土壤样品采集,共采集土壤样品 49 份(其中土壤检测对照点 位样品 1 个,不包含现场平行样品);检测项目包括理化性质(1 项)、重金属 和无机物(7 项)、挥发性有机物(27 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 项)、石油 烃(C10-C40)、有机农药类(六六六、滴滴涕)。根据检测结果分析,土壤环境 调查结论如下:

(1)对照点土壤监测结果

本次调查于地块外采集了 1 个土壤对照样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地块外 对照点 pH 值为 7.85;重金属中砷、镉、铜、铅、汞、镍均有检出,六价铬未检 出;石油烃(C10-C40)检出结果为 269mg/kg,其余有机类检测指标均未检出, 检出结果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地块内土壤监测结果

①pH 值

本次调查地块内共有 48 个土壤样品进行了 pH 值的检测,pH 值的检出范围 4.40~9.32,其中 43 个土壤样品的 pH 值小于 7,5 个土壤样品的 pH 值大于 7, 总体来看,调查地块以酸性土壤为主。

②重金属

本次调查地块内共有 48 个土壤样品进行了重金属砷、镉、六价铬、铜、铅、 汞、镍检测,通过对比分析可以看出,砷(筛选值 40mg/kg)、镉(筛选值 20mg/kg)、 铜(筛选值 2000mg/kg)、铅(筛选值 400mg/kg)、汞(筛选值 8mg/kg)、镍 (筛选值 150mg/kg)的检出浓度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 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六价铬均未检 出,因此无需对地块土壤开展重金属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③有机物

本次调查地块内共有 48 个土壤样品进行了有机物的检测,共检测了 38 项有 机物。此次检出的有机污染物包括氯甲烷(筛选值 12mg/kg)、二氯甲烷(筛选 值 94mg/kg)、氯仿(筛选值 0.3mg/kg)、四氯化碳(筛选值 0.9mg/kg)、四氯 乙烯(筛选值 11mg/kg)、间二甲苯+对二甲苯(筛选值 163mg/kg)共 6 项,其 中氯甲烷的最大检测值为 4.7×10-3mg/kg,二氯甲烷最大检测值为 5.4×10-3mg/kg, 氯仿最大检测值为 2.2×10-2mg/kg,四氯化碳最大检测值为 1.8×10-3mg/kg,四氯 乙 烯 最 大 检 测 值 为 1.0×10-2mg/kg , 间 二 甲 苯 + 对 二 甲 苯 最 大 检 测 值 为 1.5×10-3mg/kg,以上 6 种有机物的检测值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 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 有机污染物均未检出,因此无需对地块土壤开展有机物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 作。

④石油烃(C10-C40)

本次调查地块内共有 48 个土壤样品进行了石油烃(C10-C40)的检测,48 个 样品均有石油烃(C10-C40)(筛选值 826mg/kg)检出,检出结果范围为 47mg/kg~548mg/kg,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因此无需对地块土壤开展 石油烃(C10-C40)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相关工作。

⑤有机农药类(六六六、滴滴涕)

本次调查地块内共有 48 个土壤样品进行了有机农药类(六六六、滴滴涕) 的检测,48 个样品均未检出,因此无需对地块土壤开展有机农药类(六六六、 滴滴涕)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相关工作。

3、地下水环境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项目组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在地块外采集了 1 份地下水样品,在地 块内采集了 3 份地下水样品,共采集了 4 份地下水样品(不包含现场平行样品), 检测项目包括浑浊度、pH 值、铁、锰、铜、锌、铝、钠、汞、砷、硒、镉、六 价铬、铅、镍、石油类、苯、甲苯、二甲苯(总量)、乙苯、苯乙烯、六六六(总 量)、滴滴涕(总量)共 23 项监测指标。根据检测结果分析,地下水环境调查 结论如下:

本次调查地块外地下水对照井的 pH 值为 5.55,地块内地下水监测井 pH 值 范围为 4.66~5.33,均为偏酸性水。地块外地下水对照井其余 22 项监测项目共检 出 4 项,其中地下水锰出现超筛选值情况,锰超筛选值倍数为 1.1 倍;地块内地 下水监测井其余 22 项监测项目共检出 8 项,除浑浊度外其余检出指标均满足《地 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 类标准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2006)附录 A 中的相关标准要求,因此无需对地块地下水开展详细调 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地下水对照井布点合理性及其锰超标原因分析:地块外对照井选取位置位于 调查地块西南面初坑正坑居民区附近,为地下水流向上游方位,该位置历史至今 均为居民区,故地下水对照井所在位置符合《东莞市建设用地地块环境调查工作 及评审技术要点(试行)》(2019 年)中“地下水对照点应设置在场地地下水 流向的上游”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中“6.2.2.5 一般情况下,应在地下水流向上游的一定距离设置对照监 测井”等的有关要求。根据《广东省地下水保护与利用规划》可知“地下水中度 ~重度污染区主要分布在粤东、粤西工业区及珠江三角洲地区,污染项目主要为 pH 值、Fe、Mn、NH4+”,调查地块位于珠江三角洲地区,因此对照井地下水 污染物锰出现超筛选值情况的原因可能是受到区域环境影响。

四、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总结论

综上所述,本地块土壤中重金属、有机物、石油烃、有机农药类(六六六、 滴滴涕)等污染物含量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 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因此无需启动土 壤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地下水环境调查结果,本地块地下水检出指标 除浑浊度外均满足(GB/T14848-2017)III 类标准及(GB5749-2006)附录 A 中的相关标准要求,因此无需启动地下水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表明:东坑镇南部片区 S-B01-6 街坊地块不属于 污染地块,无需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故该地块作为商住混合用地(R5) 进行再开发利用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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