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排污单位为掌握本单位的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等情况,组织开展的环境监测活动。
丨法规要求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736号)
第十九条: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
4.3、排污单位应按照最新的监测方案开展监测活动,可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利用自有人员、场所和设备自行监测;也可委托其它有资质的检(监)测机构代其开展自行监测。
丨监测要求
丨监测内容
丨我们的服务
1、制定监测方案
2、污染物排放检测
3、监测报告数据上传
丨服务周期7-20天
中健检测熟悉环境法律法规,拥有近两百名环境技术工程师和800余套高端环境监测设备,可承担水气声渣(水、空气废气、土壤、地下水、固废、VOCs、石棉、室内环境、污泥等)的环境监测、环境咨询、能效与低碳服务及环境相关培训,并为您提供自行监测、土壤调查、危废鉴别、合规调查、验收评价、排污许可等全方位专业解决方案。公司常年承接省、市、镇街环境、水务、自然资源、城管等监管部门的监测任务,并常年为数千家企业提供环境检测及技术服务,坚持用一流的专业素养和职业精神降低企业环境违法风险,为保卫蓝天、碧水、净土贡献专业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