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运输管理中心项目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运输管理中心项目地块
地块调查面积:28867平方米
地块地址:东莞市洪梅镇洪屋涡村东莞市海心沙岛,(中心坐标位置:东经113°35'27",北纬23°0'21")
土地使用权人:东莞市洪梅镇洪屋涡股份经济联合社、东莞市新东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地块原用地性质:农用地
地块规划用地性质: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广东中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该地块原为农田、池塘,现用地规划性质为环境卫生设施用地,东莞市新东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拟在该地块建设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运输管理中心项目,根据《东莞市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土壤环境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东环[2018]310号),该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
调查地块历史沿革清晰。该地块一直从事农业生产活动,未进行工业开发利用,为东莞市洪梅镇所有。2018年10月,东莞市新东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对该地进行租赁。该地块使用性质由农田用地改为环境卫生设施用地。根据污染识别结果,本次场地调查重点关注为非法填埋垃圾点污染风险、中海油管道泄漏风险对所在区域土壤和地下水的影响;地块内的其他区域使用功能为农业用途,属于非重点关注区域。地块内可能涉及的污染物包括重金属、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挥发性有机物(VOCs)、石油烃。
三、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
第二阶段土壤环境初步调查现场采样时间为2018年10月30日~11月02日,共设置土壤检测点位13个(包括土壤检测对照点位3个),调查深度为0~8m,共采集土壤样品53个(其中土壤检测对照点位样品3个,不包含现场平行样品);检测项目包括理化性质(2项)、重金属和无机物(7项)、VOCs(28项)、SVOC(13项)和石油烃。地下水环境调查现场采样时间为2018年11月07日,地块内共布设了地下水监测井4口,其中地下水流向上游1个,下游3个,每口地下水监测井深度为8米,共采集地下水样品4个(不包含现场平行样品);检测项目包括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18项)和毒理学指标(27项)。
根据检测分析结果:
(1)调查地块内土壤样品中的7项重金属和无机物均检出,42项有机物中有15项检出,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其中总铬含量均低于《土壤重金属风险评价筛选值珠江三角洲》(DB44/T1415-2014)工业用地的筛选值,无需针对土壤污染启动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本场地土壤的人体健康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2)调查地块内地下水指标除pH、色度、浑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锰、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砷外均达到本场地地下水筛选值要求,经风险分析,地下水污染物含量超出筛选值的指标对人体健康的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四、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总结论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表明: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运输管理中心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故该地块作为环境卫生设施用地进行再开发利用是可行的。